近日,国家质检总局、海关总署发布公告,对部分进出境商品目录进行调整。将涉及复合橡胶的4005100000、4005200000、4005910000、4005990000等4个海关商品编号,增设进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“A”。
该调整将自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,并按照《复合橡胶通用技术规范》(GB/T31357-2014)有关标准,实施进境检验检疫。
据了解,2014年12月31日,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2014年第33号公告正式发布复合胶新标准。该标准将复合橡胶定义为“生橡胶与炭黑、二氧化硅(白炭黑)等配合剂的均匀混合物”。当按ISO9924试验时,复合橡胶中生橡胶含量不应大于88%(质量分数)。
新标准出台后,遭到众多轮胎企业反对。企业认为,执行复合橡胶新标准,将大幅提高企业生产成本,在当前行情下,对轮胎行业无疑是雪上加霜,必将波及上下游行业。
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相关人士认为,新标准在技术上和操作上都难以实现,对于缓解天然胶种植行业的困难没有作用,更不能提振天然橡胶价格。
按照当时规定,新标准应从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,但是海关、商检并没有出台正式文件严格要求。此次商检、海关联合发文实施,意味着国家将加强对进口复合胶的管理,严格执行复合橡胶中生胶含量不超过88%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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